教育局建議教師培訓要求(教育局通告第6/2020號)
新入職教師
入職首三年完成30小時的核心培訓及不少於60小時的選修培訓
在職老師
每三年周期內不少於30小時(每範疇須最少佔6小時)
晉升前老師
必修教育局提供30小時核心培訓及60/100小時選修培訓